建甌迪口鎮村民鄭某,以無理訴求多次進京非正常上訪。2019年12月11日,建甌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,依法對其批準逮捕。
警 方 提 示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條第三款規定: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,是指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,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,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